广告服务
加入收藏
服务项目
设为首页
会员登录
联系我们
珠宝首页
珠宝知识
珠宝投资
时尚潮流
展会信息
珠宝图库
企业品牌
品牌加盟
珠宝论坛
推荐
当前位置:
珠宝首页
>
珠宝投资
>
政策法规
> 正文
福建实施玛瑙饰品地方标准
2008-06-20 16:53 来源:
本报讯 5月20日,福建制定的玛瑙饰品地方标准开始实施。按要求,没有合格证的玛瑙饰品一律不得上柜。消费者在购买玛瑙饰品时,可向商家索取合格证或相关鉴定证书。
据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秘书长王乃珠介绍,福建是玛瑙饰品主要加工地,玛瑙饰品交易繁荣,一大批 宝玉石基地和贸易区应运而生,其中较为出名的有厦门东孚玛瑙加工基地、莆田荔城珠宝首饰加工贸易区等。
玛瑙饰品质量标准的实施,对规范福建省玛瑙饰品的加工和销售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根据标准规定,今后,每件玛瑙饰品都将有自己的合格证,并将标明厂名和厂址。消费者在购买玛瑙饰品时,可向商家索取合格证或相关鉴定证书。
此外,标准还根据玛瑙饰品外观质量,将其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。其中,优等品要求原色饰品应晶莹剔透,同层颜色须一致,无杂质,而合格品要求表面光洁,无明显加工痕迹。即日起,消费者在购买玛瑙饰品时,若怀疑产品的质量,可凭销售时附带的鉴定证书或合格证到检测部门进行鉴定,如果达不到相应的品级,可向有关部门投诉。(俞凤琼徐志南)
收藏夹:
收藏夹
百度搜藏
QQ书签
雅虎收藏
天极网摘
新浪ViVi
搜狐狐摘
和讯网摘
365Key
POCO网摘
igooi-it网摘
亿友响享
delicious
博采
Furl
已经有0个对此条资讯发表了看法
推荐招商
招商金榜
做手工银饰生意
此处黄金广告位招商
此处黄金广告位招商
千姿恋零费用加盟
海饰珊盟全国招商
此处黄金广告位招商
韩国饰品轻松赚钱
南洋玉器零费用加盟
加盟活玉事业 引领财富浪潮
此处黄金广告位招商
关于我们
|
服务项目
|
刊登广告
|
诚聘英才
|
法律声明
|
隐私保护
|
合作网站
|
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05-2007 中国珠宝招商网 版权所有,并保留所有权利。
京ICP备07019245号